首页>法律知识>内容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2022-06-26 23:52:50 | 来源:互联网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小编网络整理了关于劳动争议的法律知识点等,希望能给网友带来帮助。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_最新【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知识整理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精选答案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法律依据: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的目的,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间,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点,了解更多关于劳动争议等内容,请关注全查网。

福利手游

更多

最新文章

更多
电脑版 手机版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7 全查网版权所有

备案信息:湘ICP备2021017279号-1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友上传分享,如有侵犯你的版权,请发邮btchac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