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可获得的证书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报名条件
1.专科段(基础科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本科段
报考条件与专科段基本相同。但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部分省市已开通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的制度,缩短考生办证时间。
报名时间
2016年北京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2016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中旬
2016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
报考专业/科目
专业:
专业考试计划从总体上确定了专业考试标准,确定了培养专业人才的目标、规格和要求。
专科层次各专业与普通高校的同层次同类专业在总体上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一般不得低于70学分,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14门。
本科层次各专业与普通高校本科同类专业在总体上水平相一致。本科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其累计总学分数(不含毕业论或毕业设计)不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专科)的学分不低于6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12门。【查看详情】
科目:
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实验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实践性环节的设置和考核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以及专业与自学考试的特点,由考试计划或课程考试大纲具体确定。
一般情况,自学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4天,每天考两场,上午9:00至11:30一场,下午14:30至17:00一场,每场可以选报一门,因此每次考试最多可以报四门课程。有些地区可以报8门,比如北京。最少没有限制。
报名方式及入口
1、到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2、登录当地自考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按照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报考、缴费。
3、网上报名成功后,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考办进行现场摄像、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考务考籍
1.什么是考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市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
2.网址:每年年初,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信息发布台”中发布全年工作日程(全年置顶),其中,每月都有考籍办理时间,考生可按这个时间到考试院一层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3.北京考生,办理考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4.北京考生,考籍办理地点: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综合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