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离婚证据?小编网络整理了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点等,希望能给网友带来帮助。
当事人离婚证据的收集:
1、收集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存款、房产等。
2、收集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比如双方收入证明等。
3、收集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比如照片、鉴定报告等。
4、收集可以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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